2011年6月14日,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FDA)发布了一项关于非处方(OTC)防晒药品的最终规定,强制要求采用修订后的SPF、防水性和广谱测试程序。该最终规定要求根据这些测试结果进行特定的标签声明。自2013年12月17日起,所有OTC防晒产品都被要求符合修订后的OTC药品法规。那么,防晒霜究竟是化妆品还是药品?
许多国家对药品和化妆品的定义与美国不同。例如,在一些国家,防晒霜作为化妆品进行监管。然而,在美国,防晒霜是作为药品进行监管的。在美国,化妆品和药品受不同的法规要求约束。请注意,根据美国法律,某些“个人护理产品”属于药品,或者既是化妆品又是药品。
在产品标签上使用“防晒”一词或进行关于防晒的声明,可能导致产品作为药品受到监管。然而,防晒成分也可能用于某些产品的非治疗性、非生理性用途,例如作为色素添加剂或保护产品颜色。为了避免消费者误解,含有防晒成分并在标签上使用“防晒”或类似防晒声明的化妆品,必须通过描述防晒成分的化妆品功效来限定该术语。因此,只有那些仅出于非治疗性、非生理性用途而含有防晒成分,并在标签上准确描述该用途的产品,才可以作为化妆品销售。
产品标签不当可能会带来严重后果,因为化妆品和药品的标签及成分要求差异很大。标签不当的产品可能被视为“错误标识”,并被拒绝进入美国。
如果您担心产品的分类、成分的法规状态或产品的随附标签问题,Registrar Corp可以为您提供帮助。Registrar Corp的标签与成分审核服务将研究所有这些法规将如何影响您的产品,并协助您确保在出口美国时符合要求。如需了解更多关于食品成分、标签和其他FDA法规的信息,请24/7联系Registrar Corp:https://www.registrarcorp.com/livehelp 或致电 +1-757-224-0178。
